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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2第一百二十二章(2 / 2)

金色骑士

宋默愕然的看向老约翰,老约翰的神情不似作伪,证明他没有说谎。

“是,教会的”

“以前是。”老约翰笑了一下,“现,只是您忠心耿耿的管家。”

宋默看看老约翰,忍不住想起格里兰的田野间奔波劳碌的两个乌龟壳,同样是金色骑士,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

不过,老约翰刚说一千七百多年前

那他现多少岁了

一个类,能活这么长时间吗

宋默的表情充满疑惑,老约翰继续说道:“是类,毋庸置疑,至于为何会活这么长时间因为和梅尔斯亲王,也签订了契约。”

“契约”

“是的。当年,亲王被教会和魔族联手伏击,就是其中的一员,亲王阁下很强大,奈何受了伤,双拳不敌四手,终于被们揍趴下了。”

宋默张张嘴,到底什么都没有说,用眼神示意老约翰继续。

“教会用圣物禁锢了亲王的大部分魔力,可梅尔斯亲王还是逃脱了。们一路追杀,一直追到了格里兰,当时的亲王已经是强弩之末,却幸运的遇到了格里兰的领主,同领主签订了契约,保住了性命,但也陷入了长眠。”

“那”

“亲王沉睡前找到了他,也见到了的祖先,一个同样黑发黑眼,笑起来,仿佛会驱散世间一切黑暗的漂亮青年。”

老约翰的语气充满怀念,宋默却从中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。

驱散一切黑暗,漂亮,恩

宋默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,老约翰叹了口气,“您不用怀疑,对您的祖先,一见钟情,爱情,是多么美妙的东西”

眼见老约翰的话题开始从严肃的残酷斗争转向浪漫的风花雪月,宋默连忙轻咳了一声,“请讲重点。”

“当时,身负使命,要将梅尔斯亲王彻底消灭”老约翰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,就像是出鞘的利刃,“可谁能想到那个狡诈的魔族,竟然已经和的祖先签订了契约,将他的一滴血,融入了祖先的体内只要他死亡,格里兰家,也将灭亡”

“所以,放过了他”

“是的。为了保住的爱,和魔族亲王签订了契约,之后光明教会的所作所为,更是让不后悔自己这个决定”

接下来的话,不需要老约翰多说,宋默也可以想象,这算是光明大陆版的冲冠一怒为红颜这么说,好像也不太对

可是,梅尔斯亲王会这么轻易相信一个教会的金色骑士还是伏击他的凶手

“他没有别的选择。就算他和格里兰签订了契约,但当时找他的除了教会,还有魔族。他身上有梅尔斯家的权力之戒,早晚会被发现。当时的梅尔斯家正因为亲王下落不明陷入混乱,罗兰虽然强悍,到底无法弹压下所有意图不轨的,而瑞斯梅尔斯,还襁褓中。”

宋默点点头,一旦梅尔斯亲王被从土里翻出来,肯定翘辫子无疑,要等到他的儿子长大成来把他挖出来,至少要安全的把自己埋上一千七百多年。

这的确挺愁的。

“选择和梅尔斯亲王签订血契,这是无法违背的契约和诺言。他将权力之戒交给保管,只有金色的斗气,才能藏匿权力之戒庞大的魔力气息。”

“那罗兰”

“她见过年轻时的样子。当年所有的魔族大贵族,都和光明教会骑士团打过交道。一千七百多年前的光明大陆,可不像现这么和平。”

和平

宋默头顶滑下三道黑线,这样的世道,还叫和平

“毕竟现只有类打来打去。当年可完全不一样,宣称热爱和平的精灵,杀起来毫不手软,更不用说没有太多是非观念,只认强者的魔族。就连矮,也时常会来掺一脚。”

乍听老约翰的这番话,宋默有些咋舌,转念一想,事情都过去一千多年了,和现的他没有任何关系。他操哪门子的心

他现最好奇的是,梅尔斯亲王到底埋哪里,为什么谁都找不到

“因为他不格里兰。”

不格里兰那刚刚老约翰和罗兰说,亲王睡觉的地方很近,是诓的

“不是,没骗她。”老约翰勾起了嘴角,宋默总觉得他笑得有些不怀好意,“当年他的确把自己埋了格里兰,可教会挖地三尺都找不到,是因为什么,领主大,想知道吗”

宋默本能的点了点头,“因为什么”

“因为,教会动手前,就把他挖了出来,埋了另外一个地方。”

“另外一个地方”

不格里兰,却距离很近,还不容易被发现宋默脑中灵光一闪,不会是,“翡翠森林”

“是的。”老约翰点了点头,“把他埋了翡翠森林。埋他的地方,用斗气设置了屏障,无论是教会还是魔族,都无法找到他。”

魔族的亲王,老约翰的嘴里,就像是一件东西,被挖出来,做二次掩埋,然后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,眼睁睁看着魔族和教会原来埋东西的地方挖地三尺,累得额头暴青筋,头顶冒氢气,始终一无所获

管家的智慧衬托下,教会和魔族实很傻很天真。

“当时教会和魔族都不愿意放弃,分别派留格里兰,监视这里的一切,寻找任何可能的蛛丝马迹。”

“教会留下的,是”

“是的,作为金色骑士,责无旁贷”

老约翰说得正气凛然,宋默听得一头黑线。他突然想起了穿越前的一个老笑话,包子和大米打架,不敌,找来外援粽子,粽子却一把扯掉粽叶,大叫“是卧底”,那时,包子会是什么心情

五雷轰顶吧

当时的光明教会,怎么也不会想到,武力值最高的金色骑士,会和他们玩一场谍中谍吧

“那留格里兰的魔族怎么样了”

老约翰一呲牙,“被干掉了。现教会的,也已经不知道的存了。”

宋默心头狂奔过一群草泥马,此刻只有一个想法,什么魔族教会都弱爆了,不需要动脑筋,就能把史上最强悍的金色骑士当枪使的格里兰老祖宗,才是真正真的霸气侧漏,强悍威武

话说,那位老祖宗知道老约翰喜欢他吗

知道吧

可他如果真有这种头脑,还会被魔族用五十枚金币就给坑了吗还一坑一千七百多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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