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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等锅中飘出蒸蛋和灵米饭的香味时,莴苣丝已经腌制好放在了桌上。碗中的虎肝已经被他换了好几遍清水,泡得微微有些泛白了。

  叶缓归将虎肝捞出来滤水后放在了碗中,别看他只片了半边虎肝,碗中的虎肝却有大半碗,足够他和老谭两享用了。

  浸泡后的虎肝闻着只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,叶缓归本来以为灵虎身上会有难闻的味道,如今看来是他想岔了。猫科动物那么爱干净,怎么可能会有怪味道嘛!

  他切了一小把姜丝放到了碗中,随后加入一勺白酒,一小勺盐和一小勺胡椒粉。抓揉均匀之后,他往其中加入了一大勺淀粉。再度一阵抓揉后,碗中的虎肝就裹上了一层白色的淀粉糊,腥味也被完全遮盖了。

  谭渡之问道:你是在腌制虎肝吗?

  叶缓归正拿起油罐子往碗中舀一勺油:是呀!不愧是老谭,这都被你发现了!肝脏需要腌制一下,才能不腥不柴。

  谭渡之不解:那为什么不把所有的调料一起放到碗里?叶缓归放几种调料就揉一下,他有些不太理解。

  叶缓归解释道:每一种调料都有自己的作用,先放盐酒和姜丝是用来去腥的。放淀粉是让肝脏滑嫩,放油是让肝脏在炒制的时候不团在一起。要是一股脑的下去,功效就会打折扣了!

  一边说着,他一边用筷子再度搅拌了一下大碗,争取让刚刚放下去的油均匀的裹住每一片虎肝。

  谭渡之明白了:我明白了,就像用药,先下哪味再下哪味很有讲究,错一步都不行。

  叶缓归连连点头:对!就是这样的!

  趁着虎肝腌制的时候,叶缓归还调了一碗料汁。料汁中加了生抽、白糖、淀粉、胡椒粉,搅合开之后,闻起来有一股咸鲜的味道。

  料汁调完,叶缓归点燃了灶台中的火:爆炒肝脏很快的!再等一下就能开饭了啊!

  谭渡之温声道:我不着急。你慢慢来。

  第四十三章

  59.爆炒虎肝

  叶缓归家里用的燃料不是嗜血藤,而是他能得到的各种柴火。毕竟嗜血藤是稀罕玩意,买起来也要花钱的。

  叶缓归平时在家用的多半是山上捡的枯树枝,要么是各种作物的秸秆之类的。这些柴火被他细心的捆成一尺长的小把,用的时候直接点燃了往灶台里面塞就行了。

  他最近烧的是从山上捡回来的松树枝,松树富含松油,特别好燃。燃起来的时候还会有一股浓郁的松香味,即便叶缓归在灶台上装了能将油烟抽出屋外的阵法,这股松香味依然幽幽的从灶膛里面飘了出来。

  谭渡之喜欢闻这种味道,他还喜欢看火焰燃烧。每次灶膛中有火光,他就会离灶膛近一点。

  叶缓归家里的灶台和傀儡车上的灶台不一样,傀儡车上的灶台为了省空间,用的是嗜血藤,灶台孔也开在前面。而叶缓归家里的灶膛孔开在后面,谭渡之想看到火光就要转到灶台后面去。

  他已经学会烧火了呢!每当看到灶台里面的火焰快要灭了,他就会眼疾手快夹起一个草把子塞灶台里。叶缓归也不阻止他,在他看来,老谭要找点事情做才能自在一些。

  见谭渡之又出现在了灶台后方,叶缓归笑道:老谭,一开始火不要太大啊。

  谭渡之应了一声:嗯,好。他已经发现规律了,想要火燃烧得旺,就需要将柴火下架空一点。想要火小一些,就需要用火棍稍稍压住一点火焰。

  锅中的油比平时炒菜稍稍多一点,不等油冒烟,叶缓归就沿着锅边将虎肝滑到了油锅里。

  虎肝遇到热油瞬间从红色变成了灰色,稍稍翻动几下后,原本的颜色就完全褪去了。叶缓归急忙虎肝从锅里捞了出来放在了一边的大盘子里:老谭,可以烧大火了!

  谭渡之应了一声,他夹起火棍捅了捅灶膛孔。明黄色的火光印在他的脸上,他看起来特别的放松。

  叶缓归将锅里的油盛出来一些只留了一些底油,等锅中的油温再度升高,他将筲箕中的蒜薹一股脑的倒入到了锅里。

  来了!谭渡之最喜欢看叶缓归爆炒各种菜了!

  锅中蒸腾起了一股青烟,青烟在阵法的作用下被快速的吸到了屋外。叶缓归手中握着锅铲快速的翻炒着菜肴,只听锅铲和铁锅短暂的碰撞声响起,受热的蒜薹刺啦作响。

  这声音,比歌姬的歌喉更加能安抚人心!

  翻炒几下后,叶缓归将大盘子中的虎肝再度下入锅中,他稍稍烹入了一点料酒。也许是锅底的火焰太旺了,料酒一入锅,锅里就冒出了明黄色的火焰。

  叶缓归半点不惧,他熟练的往锅中加入了之前就调味好的芡汁。芡汁一入锅,火焰咻的一下就灭了!

  翻炒几下后火灭了,爆炒虎肝便完成了。

  叶缓归招呼谭渡之:老谭!好啦!

  谭渡之瞅着锅底他刚塞进去的一把柴火:

  叶缓归笑了:别管它啦,没事!等一会儿我要卤腱子肉呢,你先让它烧着。一边说着,叶缓归一边往锅里加了大半锅的清水。

  餐桌上出现了一盘谭渡之从没见过更没吃过的菜色,不规则三角形状的虎肝微微卷曲着,棕红色的芡汁微微的在灰褐色的表面流动着。点缀在肝片之间的蒜薹碧绿,姜丝嫩黄。

  招财和进宝又在围着餐桌打转转了,叶缓归笑了:都安分些,下午吃了那么多东西还不够吗?!

  听到叶缓归训斥自己,招财立刻蹲在墙角做嘤嘤怪了,而进宝则满脸写着有本事你打我啊。叶缓归已经对他家里的几只小动物的脾气性格了如指掌了,只是越是了解他越是感叹:哎。

  谭渡之拿起筷子问道:怎么了?

  叶缓归在蛋羹碗中放了一只汤匙:说起来招财和进宝都是我带大的,怎么这个性子完全不一样呢招财就特老实,进宝就特不听话。

  一听到叶缓归说自己不听话,进宝委屈的趴在地上了。叶缓归急忙改口:好啦好啦,不骂你了。

  进宝还是耷拉着脑袋委屈兮兮的,叶缓归自己先不忍心了,他放下筷子哄着:好啦好啦乖元宝,我错了,不说你了好吧!

  谭渡之幽幽的说道:我想,我大概明白进宝脾气差的原因了。有叶缓归这么没原则的宠着,进宝脾气能好才有问题了。

  叶缓归最后以两片猪肝的代价哄好了进宝,坐下来之后他感叹道:不知道为什么,每次看到进宝,我就觉得要好好的对它。你看它,可可爱爱的,多惹人喜爱啊。

  谭渡之接话:是啊,连小名都给它准备了两三个。招财只有一个大名。

  进宝的小名就多了,什么元宝啦、宝宝啦对比真的太强烈了。

  一边说着闲话,两人一边吃饭。叶缓归首先夹了一筷子虎肝放到谭渡之碗里:你快尝尝好不好吃?我从没吃过虎肝。

  谭渡之夹起一片虎肝塞入口中,软嫩的口感让他一下就上瘾了。被料汁裹住的虎肝不腥不柴不干不硬,吃起来满口都是肝脏特有的柔软和肥厚。微甜的料汁不仅去除了脏器本身的腥味,还让脏器的口感变得鲜甜。

  纵然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,谭渡之也必须要说一声:好吃。我从没想过肝脏是这个味道的。

  曾经有人宴请他在不慕仙吃饭,上面有一道八宝肝,那肝脏的口感非常的硬,所说有嚼劲,但是细细一嚼还是能吃出一股腥味来。叶缓归炒制的肝脏完全没有这个问题,一时之间谭渡之竟然想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这道菜的美味。